爲我們自己和孩子們定義性別
作者:Gracilynn Hanson ( 感謝【福音聯盟】惠賜芝華宣道中文轉載權 )
人們也許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常問到這個問題:「作爲男人(或女人)意味著什麼?」雖然世人不願直接給出答案,但有些保守的基督教圈子裡的人卻跳出來,給出過於簡單的定義。這個答案(以各不相同的表述)我聽過了不下一千遍:「我告訴我的孩子,女孩長大後是媽媽,男孩長大後是爸爸。」雖然這種說法在一定程度上是正確的,但並不全面,甚至會帶來誤導。
在廣泛的基督教福音派文獻和教義中,我們通常通過關注生理性別(男女身體的差異)或性別角色(男女功能性的分工)來定義性別(即男人和女人的身份)。在維護性別尊嚴和差異性的同時,我們卻過於簡化了理解。我們把「女人」的定義簡化爲僅僅是生物學意義上的女性(身體特徵)或是已經/有可能成爲妻子、母親和男性領導者的追隨者(角色/職能)。
我完全承認生物學意義上的性(sex)和性別(gender)並不是同義詞。在當今文化中,這兩個術語指的是不同的概念。生物學上的性指的是男性和女性在身體和 DNA上的二元物理差異。性別通常用於指代男性和女性的文化表達,或指代一系列表達中的「性別認同」。
但在上帝對人類的美好設計中,作爲有形的人,我們的身體(肉體)與非身體(靈魂)之間有著深刻的內在聯繫。我們的身體和非身體都是性別化的。這意味著我們的性別既不是膚淺的,也不是僅存在於頭腦中的。我們是有性別的人,從頭到腳都是。
爲什麼我們不能根據角色定義性別?
作爲男人和女人意味著什麼,與男人和女人的角色並不相同。男人和女人的先天本質不能由人的功能來定義。事實上,聖經中定義的角色是描述性的、說明性的、有限的和暫時的。無論是舊約中的先知、祭司和君王,還是新約中的長老、牧師和丈夫等角色都是暫時性地指向基督,這些身份最終將在基督的身上得以實現。
性別問題到底在問什麼?
性別問題不僅僅是要求區分男女角色,它從根本上問的是「作爲男人(或女人)意味著什麼?」我們必須回答關於我們先天本質的本體論問題,而不是我們的職能分別。
男女之間有哪些相同之處?
對聖經的研究揭示了人類天性的許多方面,其中大部分在男人和女人身上都是相同的。我將這些共同點總結爲我們的目的、使命和美德。
在創造時,上帝按照自己的形像創造了男人和女人(創 1:26-27)。作爲上帝的形像的承載者,男人和女人都有榮耀上帝的共同目的。他們也被賦予同樣的使命:生養眾多,遍滿地面,治理這地(第 28 節)。耶穌的命令「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」(太 28:18-20)擴展了這項使命,但並未取代它。男人和女人顯然共同肩負著在身體和屬靈上繁衍和遍滿地面的使命。
此外,所有人擁有共同的美德,即上帝所要求的、有益於豐富人生的品質(例如聖靈的果子、屬靈的恩賜、八福)。這些美德包括聖經中提到的任何能夠提升或支持繁榮品質的特徵,例如智慧(箴1:1-7)、勇氣(書1:9)和培育(弗 6:4)。這些美德以信仰爲基礎,並不分性別;所有信徒都必須具備這些美德,而且都可以擁有這些美德。
男女之間有哪些不同?
然而,上帝對人類的設計確實包含了一些明顯的性別差異。這些差異可以概括爲類型和表達。上帝創造了一種(人類),兩種類型(男性和女性)。上帝對兩種類型進行區分的意圖體現在它們不同的形態上(創 2:7、21-22)。男人和女人按照相同的形像、相同的種類和相同的構造被分別創造。他們並不相同,也不能互換。我們的生理差異表明了——但並未體現——這種類型上的區別,因爲我們不僅僅是生理上的存在。類型體現在我們作爲人的身體和非身體方面。
表達上的區別表明,男女在實現共同屬性(目的、使命和美德)時所採取的觀點和方法往往不同。
從歷史上看,各種科學和哲學學科都承認,男人和女人通常有不同的思維方式和行爲方式——儘管一直無法成功命名這些差異。男性和女性的表達方式無法一概而論。相反,性別典型的表達方式取決於處境。這意味著,男人和女人的典型行爲會隨著時間和文化的不同而變化。
雖然表達方式多種多樣,但聖經確實提供了明確的指導。聖經對性別表達範圍的限制似乎是爲了「故意無視一個人的性別,以期被看作或認同爲另一種性別」的行爲(申 22:5)。上帝顯然關心的不是定義女性和男性表達的共同屬性(目的、使命和美德)。相反,上帝似乎更關注女人故意表現得像男人(或男人故意表現得像女人),以被認爲男人(或女人)。
同樣的原則也適用於那些試圖模糊或隱藏自己性別的人(即雌雄同體或性別流動性)。無論她的表達是否符合她的背景,女性的性別表達必須反映她受造作爲女性類型,以及她接受作爲女性的事實(反之亦然)。只有在表達的背景下,角色和功能的討論才變得有意義,因爲反應我們的性別包括接受聖經中規定的任何性別角色(無論是在家裡還是在教會中)。
總的來說,性別是指人類中的兩種類型——男性和女性,他們有著共同的目標、使命和美德,但在表達方式上有所不同。在上帝對人類的規劃中,這兩種類型有很多相同之處,區別卻很少,而且相輔相成。
你剛才是用光譜來回答性別問題嗎?
不,讓我們明確一點:性別是二元的。人類只有兩種類型——男性和女性。但我們的性別表達確實存在於一個光譜上。在每種處境中,都有男性典型的共同屬性表達。在這種情況下,每個男人都會沿著典型和非典型行爲的這個光譜來表達他的性別(男性)。
例如,作爲信徒,我們都應當溫柔,這是聖靈在我們生命中工作的結果。在我所處的環境中,男性典型的溫柔表現是心地善良、性格安靜,甚至樂於助人。相比之下,非典型的男性溫柔表現可能是身體上的愛撫、溫柔和情商高。
男性典型表達和女性典型表達屬於兩個不同的光譜。因此,女性在各種情況下對共同屬性的表達也會有一個單獨的光譜。在這兩種情況下,光譜的外部界限都是有意使用非典型表達方式,以被視爲異性或模糊自己的性別。
我們該如何向孩子們解釋性別?
向孩子們解釋性別變得越來越困難,也引發了越來越多的爭議。考慮到基於先天性的定義,我們應該從以下方面回答他們的問題:
- 作爲男人,意味著實現上帝賦予男性的使命、責任和美德。
- 作爲女人,意味著實現上帝賦予女性的使命、責任和美德。
然後,我們應該強調以下幾方面,這些是性別的基礎——當然,要根據孩子的年齡和理解力調整用語:
(Bulleted)
- 上帝創造人類時,創造了男孩(男人)和女孩(女人)。上帝只創造了兩種類型的人:男孩和女孩。
- 男孩和女孩在很多方面是相同的;在上帝和上帝的計劃中,他們同樣特殊且重要。上帝賦予我們同樣的目的和命令,即榮耀祂。
- 男孩和女孩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。其中一些差異在你們的身體上顯而易見。我們的身體表明了男孩和女孩在某些方面適合互相幫助(互補性)。
- 男孩和女孩在某些非身體方面有所不同。我們通常以不同的方式參與上帝的計劃——我們如何敬拜上帝,如何遵循上帝的指示,如何彼此相愛。
- 對於年齡較大的孩子:我們不能根據你的行爲或喜好來定義性別。有些行爲和傾向是男孩和女孩的典型特徵,但它們並不是決定性的標準。例如,女孩通常比同齡男孩更善於社交和與人相處。即使你不具備自己性別的典型特徵,也不意味著你不適合你的性別。即使你喜歡運動勝過和朋友聊天,你仍然百分之百是個女孩。
- 上帝在乎的是你是否接受祂的創造,而不是你表現得像周圍的其他男孩(或女孩)一樣。
雖然男人和女人在行爲上的差異有助於區分性別,但角色並不能充分取代先天性的定義。同樣,我們的身體可以表明我們的區別,但不能定義它們。
無論我們是在與同事還是與孩子談論性別問題,我們都需要一個比解剖學差異和地上暫時功能描述更好的答案。讓我們把它們指向上帝的美好設計,認識到在上帝的計劃中,作爲男人和女人生活的二元性和細微差別。
譯:DeepL/STH;校:JFX。原文刊載於福音聯盟英文網站:Defining Gender for Ourselves and Our Kid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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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racilynn Hanson(葛蕾絲林·漢森)神學碩士與博士均畢業於美南浸信會神學院,主要研究人論、性別和肉身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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